第34章 铁窗泪,重判二十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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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因为林萧的身份特殊(国家特级功勋、总工程师),加上那辆摩托车確实属於“军工试製品”(林萧系统兑换的,技术含量极高,外面根本买不到配件),案件被定性为“重大破坏案件”。
  法庭上,气氛庄严肃穆。
  傻柱剃著光头,穿著印著號码的囚服,整个人瘦了一圈,眼神呆滯,哪里还有半点当初“四合院战神”的威风?
  他到现在都不敢相信,自己只是想卸个轮胎出出气,怎么就成了“破坏国家安全”了?
  审判长一脸严肃,宣读判决书:
  “被告人何雨柱,无视国法,心怀怨恨,蓄意破坏国家特级科研人员的专用交通工具,造成车辆严重受损,直接经济损失高达三千元(那个年代的天价),並严重影响了国家重点科研任务的进度……”
  “其行为性质极其恶劣,社会影响极坏!且属於累犯(刚出禁闭室)!”
  “为严肃国法,保护国家资產和科研人员安全,判决如下:”
  “判处被告人何雨柱,有期徒刑二十年!”
  “剥夺政治权利五年!”
  “发配至大西北某农场进行劳动改造!即刻执行!”
  “二十年?!”
  听到这个数字,旁听席上的易中海两眼一翻,直接晕了过去。
  二十年啊!
  傻柱今年都快三十了,出来就是五十岁的老头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