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8章 四个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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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1979年9月3日,丁原终於当上了代课老师。
  校长王福交给丁原的工作是教一二年级的复式班。二年级原有十五个孩子,一年级又新招了十三个,共二十八人。
  丁原早就做好了各方面的准备,所以开学第一天非常顺利。
  她先从一年级中指定了一个机灵的小男孩,让他带领其他孩子在教室外整队,按身高依次排列,什么时候排好了再告诉老师。然后,进了教室,告诉二年级的孩子们:
  “同学们,我叫丁原,今后就是你们的老师了。”
  接下来,她讲了一道算术题,留了两个小练习,叮嘱大家写完了先自己检查一遍再交上来,自己不检查的不许交。交作业时按顺序由底到上,放在讲桌上,第一个交作业的同学在讲台上负责监督,看谁不抄作业,不说话,不违反规定。
  布置完,一年级那个机灵的男孩儿进来报告队伍整好了。丁原出来一看,果然很整齐,她问小机灵:“你叫什么名字。大声说!”
  “刘山”。
  “记住:应该这样回答:『老师,我叫刘山。记住了吗?再回答一遍!”
  “记住了!老师,我叫刘山。”刘山回答得乾脆响亮。
  “回答正確!”丁原表扬道,然后面向全体孩子:“今后我们都要像刘山这样回答老师的问题,声音要响亮,记住了吗?”
  “记住了!”
  “好!”
  丁原又问刘山:“刚才你整队时,最服从命令的是哪些同学?”
  刘山用手一指:“老师,小兰、三儿、栓子、良儿、敏儿最服从命令。”